出入国在留管理局での審査の流れ -> 出入境管理局的审查流程
申请一旦提交,首先将被分配到四个类别中,并开始审查。
具体的四个类别如下:
A案件...相当于许可(颁发)的案件
除B~D案件外的案件被称为A案件,并将迅速处理。
*申请受理后大约10天内处理。
B案件...需要谨慎调查的案件
除C、D案件外。
根据共同事项、就业资格、特定技能、非就业资格、居住资格这五个项目进行分配。
C案件...明显不符合许可要求的案件
明显不符合许可(颁发)要求的案件。
D案件...需要补充材料的案件
仅凭已提交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难以判断是否许可的案件
*收到“补充材料通知书”意味着不是C案件,通过提供详尽的证明可以保留许可的可能性。
※ 补充完毕后,将重新分配到A、B、C案件中。
(例外)因为是为了出国准备而进行的特定活动,所以与上次申请内容相同的在留资格变更申请将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