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録支援机构不违反行政书士法的申请业务流程

calendar-icon 2025/11/04

登録支援机构在支持外国人申请居留资格时,必须确保运作不违反行政书士法和入管法的规定。

本文将解释注册支援机构合法进行居留资格手续的基本要点,并考虑了行政书士法的令和8年1月1日修正。


行政书士法的基本和修正内容

现行法

  • 根据行政书士法第1条的规定,只有行政书士才能收取报酬并制作提交给官方机构的文件。

  • 如果注册支援机构的员工收取报酬并制作提交给入管的文件,将属于违法行为。

修正法(令和8年1月1日施行)

  • 修正法增加了“接受他人委托,无论以何种名义收取报酬”的条文。

  • 因此,以前以“咨询费”“事务手续费”等名义提供有偿文件制作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法。

👉 警告点:注册支援机构以“支援费的一部分”为名制作申请书的行为,根据修正后的法律可能被视为违法。


入管法的基本:可以进行申请代理的主体

  • 根据入管法,只有持有申请代理资格的行政书士等或经批准的所属机构员工可以代替本人提交居留资格申请。

  • 如果注册支援机构已获批准,则员工进行代理是合法的,但如果有偿制作文件,则违反了行政书士法。

  • 始终将“由谁制作,由谁提交”区分开是非常重要的。


注册支援机构容易发生的风险(具体例子)

1. 别名目的违规

  • 以“申请支持费”“咨询费”“事务手续费”等名义收取申请书制作费。

  • 实际上是制作提交给入管的申请书,根据令和8年修正后的法律,无论名义如何都是违法的。

2. 包含申请代理的“全套服务”案例

  • 以“外国人招聘支持套餐”“注册支援全服务”等名称,与生活支援和招聘代理一起签订合同,包括居留资格申请书的制作和提交代理。

  • 由于业务的一部分属于行政书士法的专属业务,整个套餐存在风险。


RakuVisa的设计:避免违反行政书士法

RakuVisa for TSK是根据合规性优先设计的。

  • 用户(外国人本人、所属机构、注册支援机构)只需在输入表单中输入

  • 入管提交用的正式申请书是由行政书士在代理时通过系统生成的

  • 不存在“用户可以制作申请书”的阶段,从而避免了违反行政书士法的风险

此外,

  • 通过入管API连接,始终保持最新的格式自动更新

  • 申请流程中始终涉及行政书士的机制(除了外国人本人自行申请的自助计划)

因此,即使在行政书士法修正后,注册支援机构也可以放心地使用RakuVisa。


总结:正确理解修正后的行政书士法,进行合法运营

  • 根据行政书士法修正(令和8年实施),以“咨询费”等名义收费制作有偿文件是违法的

  • 注册支援机构需要明确区分“支援业务”和“申请业务”,以避免风险

  • RakuVisa采用用户输入+行政书士代理的设计,即使在法律修正后也可以放心使用

未来,“稍微违规应该没问题”的想法可能不再适用。
注册支援机构需要重新审视入管法和行政书士法等法规,将合规性置于首位,并确立安全的支援流程,这将成为业务持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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